要想松下蓄電池容量過快失效是什么原因?
在閥控式密封鉛酸
松下蓄電池組定期進行容量試驗,有助于掌握其工作狀態,避免隱患在長時間內存在,確保其運行可靠。
對提前終止VRLA電池循環壽命少于6個月的電池,經解析后發現80%以上的VRLA電池單元開路電壓(OCV),由于電池內阻(IR)都是正常的,用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(ICP)分析電解液中各種金屬的含量,判斷VRLA
松下蓄電池不存在制造缺陷。通過單元放電,發現VRLA電池的容量較低,主要是由于正極電池的容量較低所致。在放電過程中測量電池端部電壓和室溫,測量時間間隔為:10h速放電30min,3h速率放電20min,1h速率放電5min。要隨時對放電結束時進行測量,以精確測定達到放電終止電壓的時間,經分析發現毫無例外地有正極活性物質軟化現象,其中嚴重程度的正極板活性物質已大面積脫落。通過分析VRLA蓄電池正極板與生產初期產品正極材料的X射線分析,發現不良VRLA電池正極板與生產初期品相比,VRLA電池正極板所占比例顯著增加。
如果個別VRLA蓄電池落后,則在恒電流充電時,一是電壓會迅速上升,也就是,當VRLA電池整組還沒有足夠電力時,落后的VRLA蓄電池已經被過充,使落后VRLA蓄電池的溫度升高,使失水速度增大。造成整組VRLA蓄電池充電電壓升高;二是造成整組VRLA電池充電電流降低,延長充電時間。
為確保供電系統的安全,使帶實際負荷的放電電流和放電時間掌握難度較大,電池組容量評估不夠精確,對電池性能的測試也存在不確定性,特別是用3年以上的測試,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。
如果兩組單電池都存在失容、后退等質量問題,其放電到輸出保護值的時間,不易被維修人員及時發現,此時可能是電池組容量所剩無幾,因此該放電方式比離線放電方式更不安全。與此同時,由于放電深度的限制,電池組測試的目的不能達到,關鍵是在實施全容量放電時,往往會發現部分單體電池在放電前正常工作,但到了中后期,一些落后的松下蓄電池才開始逐漸暴露出來;